聚焦我市创新型一线城市发展定位,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机遇,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坚持“靶向引才”、“精准用才”,坚持示范引领、分层分类、协调发展,从2019年起,实施“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用3 年时间,引进10个国际一流水平的战略科学家团队,选拔 100名博士专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1000名重点领域的领军人才,引进培养1000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创新人才,推动100万人提升学历技能素质, 把东莞打造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技能人才之都。
1.根据团队项目进展,分期给予最高 1 亿元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根据团队项目实际需求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
2.团队带头人享受 200 平方米左右免租 8 年的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 8 年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
1.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 20 万元,对已领取我市安家补助或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2.对已领取单位发放的住房津贴和租房补贴的,安家补助按扣除已领取部分发放。
3.试用期满后,每年发放生活津贴8万元,连续发放10年。
1.对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市财政提供配套资助。
2.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紧缺急需的特色人才,提供多方面扶持,人才购房最高可获得 250 万元补贴。
3.对符合要求的高水平创新团队,最高给予 2000 万元资助和奖励。
4.对符合要求的重点行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 500万元资助。
5.在教育、卫生、文化领域及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名师、名医、名家、莞邑工匠最高给予30万元资助。
1.加大新时代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力度。
2.加快集聚港澳台创新创业人才,并对符合要求的团队最高给予 3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
3.加强人才培养平台载体建设,为符合要求的工作站提供最高150万元补助。
4.构建海内外引才网络,为海外人才来莞就业创业提供相关财政补助。
1.创新一批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东莞特色的制度机制。
2.实施一揽子技能提升政策,为相关人才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
3.打造一批多元培训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养模式创新。
1.制定人才安居政策,扩大人才保障对象,建立“货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人才安居政策。
2.制定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办法,对符合要求的人才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3.妥善安排人才子女入学,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4.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全市人才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线下“一站受理、一站办结”服务,简化办事流程。
5.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培育发展专业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骨干企业。
对符合要求的研发人才,提供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并且对用人单位、研发人才在职培训、青年实习等环节提供一揽子补贴支持政策。
对符合要求的境外高端人才对其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