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激励高层次人才
顶尖人才(A类)
诺贝尔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
①给予全职新引进和新当选的人才100万元奖励补贴。
②给予最高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或4000元/月租房补贴,享受期3年。
③给予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
领军人才(B类)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负责人等。
①给予全职新引进和新当选的人才70万元奖励补贴。
②给予最高7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或3000元/月租房补贴,享受期3年。
③给予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3年。
拔尖人才(C类)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等。
给予最高4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或2000元/月租房补贴,享受期3年。
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
中国 500 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我市认定的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主要负责人等。
给予最高2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或 1500元/月租房补贴,享受期3年。
奖励创新人才
每年评选一批“河洛创新人才”,采取“无偿奖励+金融扶持”的方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引才奖励:按不同层次对入选人才所在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的引才奖励。
项目奖励:对投产达效的创新项目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奖励。
金融扶持:给予创新人才项目股权投资、科技贷、成果贷、贷款贴息、还贷周转金等综合支持。
扶持创业人才(团队)
每年评选一批“河洛创业人才(团队)”,采取“无偿资助+金融扶持”的方式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财政扶持:对入选的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财政资金扶持。
创业投资支持:鼓励科技孵化载体、产业集聚区对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进行扶持,按照扶持资金总额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金融扶持:给予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股权投资、科技贷、成果贷、贷款贴息、还贷周转金等综合支持。
诸备优秀青年人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10万元购房补贴、1200元/月租房补贴或入住青年人才公寓(120㎡),享全日制受期3年;给予2000元/月生活补贴,享受期3年,给予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出站留洛(来洛)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20万元的安家经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给予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5万元购房补贴、800元/月租房补贴或入住青年人才公寓(90㎡),享受期3 年;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全日制本科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或者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3万元购房补贴、500 元/月租房补贴或入住青年人才公寓(60㎡),享受期3年。
平台奖励政策
1.对建站成功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
2.对经批准首次设立的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市财政按省财政支持资金1:1配套每年补助支持200万元,计划稳定支持6年,每3年为一个周期。
3.对新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工作分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建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5.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30万元。
6.对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首次通过国家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通过省级认定(备案)的,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洛阳市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奖励。
9.对通过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
10.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创新主体奖励政策
1.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首次通过河南省“瞪羚”企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遴选为“独角兽”种子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奖励;达到准“独角兽”企业标准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独角兽”企业标准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给予技术吸纳方交易金额5%、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给予技术输出方易金额1%,最高10万元奖励。
青年就业创业工程
实施“万名大学生留洛计划”,力争每年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留洛就业创业。有针对性发布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吸引省内外优秀大学生来洛实习(见习),见习期内给予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打造“地校企合作计划”,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完善“河洛英才计划”,单列创新人才(团队)青年专项,建立青年人才梯次队伍。
为外地来洛应聘大学生发放一次性面试(路费)补贴,并在青年驿站提供15天以内免费住宿。扩大大学生招录规模,每年招录(聘)2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给予一定补贴。
支持在洛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院系)设立产学研基地、研究生培养(实训)基地,视规模和效益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补贴。为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孵化场所,最高可减免3年租金。全市打造孵化场所不少于120个,为青年人才提供低成本、高聚合、强黏性的创新创业空间。
6.青年安居保障工程。着力构建“租售补”一体化青年安居保障,为青年提供青年人才公寓、青年驿站、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本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均可申请入住市级公寓,可以以共有产权模式优惠购买。
五年内新筹建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以总量不低于40%的比例,优先供应来洛就业创业的青年大学生。鼓励各县区采取从当地青年公寓、保障性住房中提供一定房源或与快捷酒店合作等方式打造青年驿站。
外地来洛就业创业青年大学生,可优先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1到3个月的免租期。实行租售同权,给予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人与购房人同等的子女入学、医疗等公共服务权益。
咨询电话:6993323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职称评定
申请条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洛阳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我市的职称评审。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具体政策:
(1)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符合条件即可发证。
(2)对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3)对不具有初级职称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绿色通道”,可以“一步到位”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4)民营企业高级管理者(在河南省境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注册3年以上的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或由其运营管理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及部分企业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可以直接中报企业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对学历、论文论著、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不作统一要求。
受理单位:企业(单位)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本级咨询电话:0379-69933103(市职业评价服务中心)。
青年驿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和后一年均可)来洛赴企业应聘求职的或35周岁以下,具有中职中专以上学历的高级工以上技能型人才(须提供学历证明和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就读高校和户籍所在地均为洛阳城市区以外且在洛阳城区无自有住房(驻洛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仍在就业期内的可申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遵守青年驿站相关规定。
5.青年驿站免费住宿时间原则上为单人单次1至5天,一年可申请3次,年累计免费入住时间15天以内。满足条件的青年需提前3天至5天,登录洛阳网微信公众号和洛阳青年微信公众号的洛阳市青年驿站网上服务系统,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入住站点,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申请。
详询洛阳市青年驿站相关政策,可联系共青团洛阳市委青年发展部,电话:0379-63225069。
点击申请入住申请入住 http://qnyz.0rui.cn/
洛龙区青创之家
洛龙区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家支持、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健康医疗、荣誉奖励等方面配套政策,高标准落实“青年友好型城市先行区六大工程20条举措”“洛龙英才计划(2021—2025)”“青(春)洛(龙)工程”,设立“洛龙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十百万”工程,为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和洛龙“创新高地、千亿强区、首善之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青年人才支撑。
更多详细政策及岗位信息请点击进入“洛龙区青创之家服务平台”http://cs5.0rui.cn/。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受理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适用对象:已经人社部门认定,且吸纳洛阳市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
申领条件:就业见习单位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最低工资的80%)标准的生活费,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结束后,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就业见习单位剩余期限就业见习补贴。
受理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开业补贴。
补贴标准:5000元。
受理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在县区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工商登记注册在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可申请运营费补贴。
补贴标准: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受理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在县区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工商登记注册在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项目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5年以内由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因素,可分别获得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金扶持(每年接省级人社部门通知后开始申报)。
补贴标准:2万、5万、10万、15万四个标准。
受理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他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条件仍按原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60652602

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本人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受理单位:常住地或户籍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条件: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受理单位: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洛创业的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创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刑满释放等各类创业人员。申请人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在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经营实体注册地址在洛阳市区,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且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创业的经济实体,合法经营并有一定自由资金、吸纳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中央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市级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咨询电话:63234276

申请条件: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普通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对完成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免费参加培训。
洛阳市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一览表链接地址:http://rlzyhshbzj.ly.gov.cn/search?id=83861f922367c8eb46dd3520d83a201a&KeyWords=%E5%B0%B1%E4%B8%9A%E6%8A%80%E8%83%BD%E5%9F%B9%E8%AE%AD&
咨询电话:64859790(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培训部)

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受理单位: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内容: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培养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的制度,中级工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学制一年),高级工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学制两年)。
咨询电话:69933117

自2022年5月起,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括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2022年年底截止。
咨询电话:69933598
以上政策具体内容可登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查询(http://rlzyhshbzj.ly.gov.cn/),也可咨询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咨询电话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