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才政策

2018年1月11日,佛山重磅发布《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优化人才引育体系,大幅提高人才扶持标准。



(一)科技创新团队

新引进市级科技创新团队--扶持力度:400-4000万/个:

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 2.5 亿元 每个给予 200-2000 万元经费资助,区财政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


新引进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扶持力度:按省经费1:1配套:

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 1 亿元 每个按省资助经费的 50%配套,区财政按不低于省资助经费的50%配套。


(二)领军人才

全职新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全职新引进“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 400 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等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 300 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等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 200 万元安家补贴。


(三)博士和博士后

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 30 万元安家补贴、30 万元科研经费。

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 20 万元安家补贴。

进站博士后,每人给予 20 万元科研经费 , 每年给予 18 万元生活补贴 , 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 3000 元生活补贴 , 资助期限一般为 2 年。

新建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站单位,给予 100 万元建站补贴。

新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的设站单位,给予 50 万元建站补贴。

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 ,给予 40 万元建站补贴。


(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全职新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 30 万元安家补贴;全职新引进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 20 万元安家补贴


(五)大力培养各领域人才

创新创业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英才、名校长、名师、名医给予10-100万元人才扶持资金。


(六)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

每年面向全市竞争性扶持一批创新性、示范性、实效性强的人才项目,给予 50-200 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七)实施人才举荐制度

鼓励知名猎头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海外引才工作站、 海外商协会和个人举荐人才。成功引进 1 个省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举荐者 20 万元 奖励;成功引进 1 名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 10 万元奖励;成功引进 1 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