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2017年对外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对外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调查人员:5人 报名条件: 1.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且有自有车辆,并能熟练驾驶车辆,熟悉哈市路况; 2.需具备调查使用私家车辆,单位实施私车公用制度,按处内规定进行补助;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4.年龄:28周岁以下,限男性; 5.基本素质要求:为人正直诚实,细心热心耐心,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工作主动,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在本市范围内的外出调查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公证员的要求,持单位介绍信进行核实材料; 2.与公证员、公证当事人及调查单位负责人员进行沟通,调取办理公证所需材料; 3.撰写调查报告; 4.建立并维护与调查单位的合作关系。 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2、社会保险(四险)+住房公积金 3、带薪年假+双休 4、提供早餐和午餐、通勤、浴室、健康体检 5、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驾驶证(C1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证明 (3)简历1份(必须包含有效的联系方式、邮箱) (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二、管理人员 1人 报名条件: 1.年龄45-55周岁; 2.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司法考试资格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 4.五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 5. 基本素质要求:为人正直诚实,细心热心耐心,工作主动,认同单位核心价值观,热爱法律服务行业,愿意为用专业知识为群众服务。 6.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优秀的执行力,能够独立承担工作; 7.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 主要工作内容: 1. 受理单位日常接待投诉; 2. 协助单位领导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 负责建立、维护客户关系; 4.协助单位领导进行公共关系危机处理。 福利待遇: 1.月薪8000——1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