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且入职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海外院校留学归国学生,需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毕业的初次就业学生,入职时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 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经济学、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律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
3. 具有良好的学习和研究分析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合作意识,能够承担工作压力;
4. 身心健康,通过我行入职体检;
5. 符合我行亲属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